谁可以在香港设立离岸公司?
从基础开始,任何年满 18 岁的人都可以在香港创业,无论国籍或居留权。这意味着无论您来自哪里,香港都会张开双臂欢迎您。这是一个真正体现多样性的城市,为每个人提供平等的商业机会。
香港的创业环境不仅拥有广阔的市场和youxiu的基础设施,而且还为董事和股东提供了极为灵活的经营模式。无论你是香港居民还是外籍人士,都可以轻松担任公司董事或股东,灵活性极高。
公司结构简单,要求至少一名董事和一名股东,可以由同一人担任,方便设置。
然而,在每个公司都需要有了解当地水域的人的情况下,公司秘书就成为了不可或缺的角色。一名合格的公司秘书必须是香港居民或注册的香港公司,这不仅可以确保了解当地法规的重要性,更可以通过熟悉香港的法律和监管标准为公司提供必要的指导。
因此,公司秘书在保障公司合规经营方面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注册香港离岸公司需要什么文件?
香港设立离岸公司的关键要点包括收集必要文件,确保文书工作全面,以保证公司注册顺利成功。以下是需要准备的关键文件:
董事
身份证明
地址证明
自然人股东
身份证明
地址证明
公司股东
公司成立证书
章程
Certificate of Incumbency
董事登记册
股东登记册
最终受益所有权登记册
董事的身份证明
董事的地址证明(3个月以内)
股东/最终受益人的身份证明
股东/最终受益人的地址证明(3个月以内)
内地企业收购香港公司疑难问题解答!
境内企业A持有香港制造业上市企业a的10%股权,现拟从香港二级市场购买2%股权,完成后将持有企业a的12%股权。该类情形是否适用11号令?A在二级市场购买股份无法出具购买协议,应如何向发展改革部门申请办理备案手续?
境内A公司在已持有香港企业a的10%股权情况下,继续在二级市场购买2%股权,属于直接投资,即属于11号令所称境外投资,适用11号令。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配套格式文本(2018年版)的通知》(发改外资〔2018〕252号,以下称11号令配套格式文本),项目实施前无法取得协议或类似文件的,投资主体作出合理、充分的说明后可以不提供相关附件。
Q5
境内企业A拟收购境内的外资企业C,向C的境外股东B支付收购资金。该类情形是否适用11号令?
境内企业A收购境内的外资企业C,未发生11号令第二条规定的投资活动,不属于11号令所称境外投资,不适用11号令。
Q6
境内企业A拟0元收购境外企业B,企业B的财务报告中显示B有一定资产。该类情形是否适用11号令?
境内企业A在收购境外企业B的过程中既不存在货币、证券、实物、技术、知识产权、股权、债权等资产、权益投入,也不提供融资、担保的,不属于11号令所称境外投资,不适用11号令。
Q7
境外企业B拟将其境外子公司b注资给境内子公司A,以增加A的注册资本金,由此A获得了境外b的股权。该类情形是否适用11号令?
如果境内企业A未投入资产、权益或提供融资、担保,仅因母公司注资而获得境外企业b的股权,不属于11号令所称境外投资,不适用11号令。
Q8
境内企业A拟购买境外企业B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是否适用11号令?境内企业A拟将其持有的境外企业B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持有B的股权。该类情形是否适用11号令?
境内企业A购买境外企业B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适用11号令。境内企业A拟将其持有的境外企业B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持有B的股权,属于11号令所称境外投资,适用11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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