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主管部门
总体来讲,瑞典鼓励外商投资,瑞典贸易投资委员会(Business Sweden)为瑞典的投资主管部门,并在北京、上海、成都、广州设有办事处。
【投资企业的受理机构】无论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还是分公司,都必须在瑞典公司注册局(Swedish CompanyRegistration Office)和瑞典税务局(Swedish Tax Agency)进行登记。在瑞典设立子公司或分公司的外国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应向瑞典金融监管局( Swedish FinancialSupervisory Board)申请授权或登记注册。负责企业注册的政府机构是瑞典公司注册局,申请注册的公司通常在律师的帮助下起草,并在瑞典公司注册局登记备案。瑞典公司注册局收到申请后,平均一周内可作出答复。另外一个选择是从律师事务所或者专 业咨询公司购得已正式组建并注册登记的公司。一般来说,除保险业、银行业以及金融服务等特定领域外,在瑞典创办企业不要求办理营业许可证,但已获得其他欧盟国家批准的投资者可能因对此类许可证的双向认可协定而直接获得认可。瑞典对中国居民赴瑞典投资应用非歧视原则,并遵守与欧盟、WTO等签订的国际协议,这意味着外国投资者可享受与瑞典本国投资商相同的待遇。
【投资优惠政策】瑞典不对外资所有权进行限制,允许1 0 0 %的外资控股权。但是依照欧盟规则和瑞典法律,并购投资需要报瑞典竞争局批准。在补贴区域内进行产品开发、专利研发等投资的企业可获得补贴。北部Lapland、Norrland、Varmland等山区和北极边远地区为一类地区,Dalarna等中部山地为二类地区,北部沿海和南部某些地区为临时补贴地区。就鼓励性措施而言,瑞典对在一类和二类地区进行建筑和机械设备投资的企业给予补贴和贷款。瑞典的地区鼓励政策主要由以下四个部分构成:(1)开发鼓励措施。在补贴区域内进行产品开发、商标、专利、市场营销培训等投资的企业可获得补贴。在一类地区,中小企业的补贴可达投资总额的40%,其他企业为35%;在二类地区,补贴最高限额是批准投资额的20%。额外贷款可达总投资金额的50%。(2)就业鼓励措施。在优惠地区提供新的长期就业机会的企业均可获得就业补贴,在5年期内递减发放。一类地区的新创就业机会可获补贴20万瑞典克朗;二类地区的新创就业机会可获补贴12万瑞典克朗。(3)运输鼓励措施。在Norrland、Varmland和Dalarna大部分地区(均为一类和二类地区)的企业,可获得原材料和货物运输的补贴。根据企业所在地区和运输距离远近,补贴幅度为运输净费用的10%-50%。(4)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凡雇员人数不超过50人、营业额不超过4000万瑞典克朗、资产不超过1500万瑞典克朗的中小企业,均可获得对建筑和机械设备投资额15%的补贴。
【公司所得税】外国公司应就来源于瑞典的不动产所得、与在瑞典运营的工商企业实际有联系的各种来源的所得,以及正常经营渠道以外处理不动产或一家企业或企业的一部分所获得的收益纳税。原则上,分支机构与瑞典的有限责任公司一样征税。分支机构汇回总部的利润免除预提所得税。分支机构的账目必须独立于外国公司的账目。瑞典自2013年起将公司税从26.3%逐渐降至2021年的20.6%。发生在瑞典境外的税收按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和瑞典法律的规定可以得到广泛的双重税收减免。应纳税所得按净额征收。公司的全部所得都应作为营业所得,包括出售股票、不动产或其他资本性资产所获得的收益纳税。正常经营过程以外处理某些资本性资产(主要是证券)所发生的亏损只能以同类资本所获收益抵扣,当年抵扣不完的,可向后结转。正常经营过程内处理资产的亏损可全部冲抵其他所得。瑞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票收益,只有一半应纳税,其亏损也只有一半可以扣除。【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分为地方所得税和国家所得税,地税税率因地而异,约为29%-35%,国税是针对高收入者征收的累进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针对纳税人全部所得征收,分为个人劳动收入(包括工资、农业和商业收益,实行累进制税率)和非劳动收入(包括投资收入和资本盈余,税率为30%)。瑞典居民和外籍劳工个人所得税率有所差别。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