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省投资的国外和香港、澳门、台湾商户,其上一年度在广东省纳税数额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办香港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上一年度纳税数额达到15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第1个商务车指标;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第2个商务车指标;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第3个商务车指标;从申办第4个商务车指标起,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每增加100万元即可增办1个商务车指标,最多不超过15个(包括该商户已申办的所有粤港、粤澳商务车指标)。
申请人登录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政务服务网(http://gdga.gd.gov.cn/jgj/index.html)网上办事大厅,填写相关资料,提交审核通过后,审核结果通过手机短信方式告知申请人前来办理。
申请人按照手机短信通知时间前来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办证大厅提交材料,受理、拍照,获准后选取机动车号牌号码,领取受理回执。申请人可自愿选择邮寄领证。
申请人收到审核通过短信通知后,凭受理回执到中国检验有限公司汽车检验中心验车;购买内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验车通过2个工作日后,申请人交纳牌证工本费,凭受理回执到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办证大厅领取批文卡、机动车行驶证。(特别提示:此前现场受理时选择邮寄服务的,则不需到办证大厅领证)
申请人凭批文卡到香港运输署过境服务分组申请领取《封闭道路通行许可证》。
备案驾驶人驾车到中国检验有限公司汽车检验中心领取内地机动车号牌并固封;申请领取安装用于口岸通关的车辆电子识别标签(即车卡)和驾驶人电子识别标签(即司机卡)。
申请人凭批文卡等相关材料到深圳海关隶属皇岗海关或拱北海关隶属闸口海关办理海关备案手续,领取海关核发的备案证明及车辆通关证件。
申请人凭批文卡、驾驶人出境入境证件等相关材料到深圳边检总站皇岗边检站或珠海边检总站拱北边检站办理边检备案手续。(特别提示:首次备案驾驶人需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办理)
办结上述手续后,备案驾驶人即可携带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批文卡、海关核发的车辆通关证件等相关证件,驾车经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往来粤港两地。